6名大学生内蒙古矿企参观溺亡,涉事公司曾称零事故

发布于:2025-07-24 阅读:0
7月23日,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内蒙古矿企参观时,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,1名老师受伤。涉事公司曾发文称2024年零事故,今年还开了安全会。此悲剧为企业安全管理敲响警钟。

7月23日10时20分许,一场悲剧在内蒙古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上演。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,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。经全力施救,6人被救出后,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,另有1名老师受伤。

大学生溺亡

据了解,涉事的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,采矿权首次设立于2008年9月5日,有效期限为20年,采用露天开采模式。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2月25日曾发文称,浮选车间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,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,还完成了一二系列混精二层平台地面格栅板更换等工作,2024年实现了‘零事故’的安全目标。然而,7月11日该企业召开上半年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,仍未能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。

有曾去过事发选矿厂的学生透露,平时浮选区员工也就二三十人,实习参观的时候学生加老师会比浮选车间员工多。还有学生提到,如果是7个人站在格栅板上,可能板子会受不住。而且浮选槽的垂直高度有十几米,里面是矿浆,‘类似于泥石流,人掉进去动不了’。

格栅板脱落

从曝光的涉事选矿厂画面来看,浮选槽间过道狭窄,锈迹斑斑的格栅板断裂,而浮选槽平台周边的防护栏形同虚设。更有知情者爆料,格栅板自2012年投产以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检测,企业为节省开支将检测周期擅自改为两年,且浮选槽平台周边未按规定设置高于1.2米的双道防护栏。
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,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可能面临民事、行政及刑事责任。在民事责任方面,涉事公司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,需承担侵权责任,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;行政责任上,此次事故属较大事故,涉事公司可能面临100万至500万元罚款,主要负责人会被处上一年年收入60%至80%的罚款;刑事责任层面,若因涉事公司未对安全设备有效维护检测导致事故,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。

安全生产

7月24日,中金黄金开盘后一度跌7.74%,截至当日早上10:26,报14.95元/股,跌5.92%。中金黄金发布说明公告,称各项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,对遇难者表示哀悼,对伤者和家属表示慰问,并对社会影响深表歉意。

这起悲剧令人痛心疾首,6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,6个家庭陷入无尽悲痛。它也为所有企业和单位敲响了警钟,安全责任大于天,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,企业自身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,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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