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饮用水源地成“天然浴场”,野泳乱象谁来管?

发布于:2025-07-22 阅读:0
近日,有市民反映郑州尖岗水库这个重要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成了“天然浴场”。记者走访发现,这里野泳者众多,安全隐患突出。虽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,但野泳乱象仍存。法律明确禁止在水源地游泳,多地已有处罚先例,守护水源安全亟待解决。

近日,有市民反映,尖岗水库作为郑州市重要的饮用水备用水源地,竟成了游泳爱好者的“天然浴场”。其水质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,且水库严禁野钓、游泳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。

尖岗水库

7月19日17时许,记者在尖岗水库中段走访,看到库区岸边及水域内有多名野泳者,部分市民带孩子嬉戏,还有人牵宠物狗下水。水岸边陡峭湿滑,易掉入水中。尖岗水库水面达7500余亩,是全国重点防洪水库和一级饮用水备用水源。

库区一级保护范围内水深差异大,水下环境复杂,溺水风险高。水库周边虽有围栏和警示标语,但部分围栏破损,人员可轻易进入。直至19时许,仍有市民来野泳,走访中未发现相关部门巡逻人员。

有带孩子游泳的市民称这里水干净、环境好,比游泳馆舒服。夏季高温,尖岗水库成了不少市民眼中的“天然浴场”,即便知晓禁止规定,仍心存侥幸。附近居民介绍,部分隔离网修复后又遭破坏,巡逻船走后野泳者又返回。

野泳

7月21日,尖岗水库运行中心相关负责人称,该中心对野泳行为仅有劝阻权,执法主体应为生态环境部门。目前库区日常巡逻分上午、下午时段,无法24小时值守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,该局聚焦企业排污问题,对个人野泳行为执法权限需核实,已增强巡逻执法力量并加强宣传。

此前尖岗水库运行中心联合多部门开展过联合执法行动,教育劝阻了不少人,但野泳乱象很快反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,个人违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,多地已有处罚先例。郑州一救援队工作人员呼吁市民不要到尖岗水库野泳,以免污染水源和危及生命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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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郑州 尖岗水库 饮用水源地 野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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