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,竟发现均非亲生

发布于:2025-07-22 阅读:0
天津孙姓姐弟为300万房产和存款闹上法庭。姐姐主张分房,弟弟凭公证材料不让。调解中惊人反转,两人皆非亲生。经法院调解,房产归弟,弟给姐55万补偿,丧葬费等均分。亲情在金钱面前令人唏嘘。

近日,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遗产纠纷案件。法庭里,孙姓姐弟为八旬父母留下的300万房产和存款激烈争吵。姐姐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分房,弟弟则凭借公证材料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。

遗产纠纷

案件要追溯到1966年,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姐姐,7年后弟弟出生(后证实也是收养)。多年来,二老含辛茹苦将姐弟俩养大,本希望他们能相互扶持,却没想到因一套拆迁房,姐弟反目成仇。2007年,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,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一人的签名捺印。母亲离世后,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,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,期望姐弟和睦。

今年3月13日开庭,姐姐代理人提出新诉求,要求分割父亲名下价值300万元的房产。弟弟情绪激动,坚决反对。法官班耿齐考虑到若无法调解,案件会变复杂,当事人诉累增加,于是坚定了“调解为先”的思路。

姐弟争产

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,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。姐姐当庭出示证据,证实弟弟也是被收养的孩子,二人皆非父母亲生。弟弟得知后如遭晴天霹雳,情绪崩溃。班耿齐宣布暂时休庭,并改变调解方式为“背靠背”。

班耿齐对弟弟说,孙大爷临终前最放心不下的,就是怕他们为钱反目,希望他们能继续这52年的手足情。做通弟弟工作后,又拿着老人临终声明找到姐姐,说调解定下的55万元补偿款,也是老人对她的心意。

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,最后双方达成一致:房产归弟弟所有,弟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,丧葬费、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。双方均表示同意。

法院调解

从法律角度看,依据《民法典》,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。本案中,尽管姐弟俩均为收养,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。然而,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,从法律层面讲,该房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。这一 “赠与优先于继承” 的法律逻辑,虽看似冰冷,却维护了财产处置的确定性。

这场遗产纠纷,归根结底是人性在利益面前的真实写照。亲情在300万遗产面前,脆弱得不堪一击。法官班耿齐在工作手记里写下:法律能丈量财产的价值,却无法称量亲情的重量。当收养的秘密在调解中揭开,司法的温度不仅在于定分止争,还在于让破碎的家庭重新找到爱的支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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